为加强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实验室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
2.实验室要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严禁超负荷用电,要经常检修配电盘、电闸刀等。不能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和大功率电器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仪器和电器使用完毕后随时关掉电源。
4.用完水后,要及时关掉水龙头,特别注意在打开水龙头无水时,要切记随手拧紧龙头,坚决杜绝跑、冒、漏现象。
5.化学试剂、易腐、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谨慎使用,妥善放置,严密保管。
6.使用微机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防病毒工作,外来存储器首先进行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要及时做好实验数据的备份工作。
7.切实做好防盗工作,随时关好实验室门窗。
8.实验室不得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9.若发生任何事故,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向实验室报告,实验室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为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实验室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实验室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高效,以人为本。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来实验室做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实验室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失。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对实验室事故(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分层指挥,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处置等各项应急工作。
4、快速反应,立足自救。在实验室事故(事件)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及仪器设备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失盗等情况。
三、组织机构
1. 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田新红
成员:袁洪林、柳小明、刘晔、曹珍、弓虎军、第五春荣、张红、戴梦宁、宗春蕾、包志安、胡洋、陈开运、杨文强、周波、代静静、梁鹏
2.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四、应急措施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使用制度》和《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制定。
1、火灾应急预案
(1)发现火情后,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向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通知学校保卫处或拨打119,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2)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利用实验室现有灭火器材扑救,转移存放的物资,同时切断可燃物燃烧路线,阻止火势蔓延。熟悉实验室环境和物资存放的工作人员要主动配合救火工作。
(3)如火势较大,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疏散人员和车辆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以保证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4)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护。
(5)火情解除后,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对库存材料、药品进行盘点,核实损失。
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进行个人防护,然后按照事故不同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长、成员及责任教师,判断事故等级和趋势后采取相应的内部外部联络。
(1)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如发生气体泄露或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师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3)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3、实验室被盗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事件,实验室管理员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库存材料和药品进行清查,向保卫处和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发现被盗物资中有危险品时,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3)发现窃贼正在行窃,实验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响警报器,拨打110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记住盗窃嫌疑人的像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
4、安全防范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1)发现安全防范设备故障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启用备用设备。
(2)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查明故障原因,能修复的及时修复,需更换的向保卫处报告。
五、善后处置
实验室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学校有关部门指令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六、保障措施
1、实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2、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实验室值班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实验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电话:田新红 88303628,13669296333
实验室值班电话:88303435-6001
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不仅是国家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同时也肩负着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任。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并支持学生多形式的参与介入实验室实验研究工作,提高实验室面向学生的开放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西北大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快实现学校优势科技资源向教育层面的转化,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科研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验室除面向校内外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开放外,还有计划的向本校学生(包括博、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开放。
第二条 本校学生均可在导师的带领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科学研究。
第三条本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包含以下内容:
1.承担博、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进行创新性研究中的有关实验;
2.承担部分博、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的实验课程;
3.承担部分博、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的有关实验;
4.结合在本科生中设立的创新基金,支持部分本科生开展创新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研究;
5.承担部分参观性实验。
第四条凡进入本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研究的资格。
第五条 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科学研究的学生,必须首先接受仪器设备操作的岗前培训,并由实验室组织有关教师对学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
第六条 为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欲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分析实验及科学研究的博、硕士研究生及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本科生,其导师应预先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并提前一个月与本实验室进行联系,以便实验室对实验内容及时间进行统一安排,其实验费用自理,本实验室将视情况按40-60%的比例予以减免。
第七条 对于本实验室承担的本科生实验教学课程,相关院系应纳入单位教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费,应从单位教学经费中予以适当补充。
第八条 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面向学生开放。凡申请开放课题基金的学生,其项目必须是意义重大、有创新思想或属于学科前沿的基础研究,以及有重大应用前景、旨在增强开发能力的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申请者所申报项目首先必须有两名以上专家推荐,再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申请项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第九条 对于获得开放课题基金的学生,其研究成果均应按规定进行标注,即成果完成人至少第二署名单位必须标注“西北大学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710069”(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ntinental Dynamics,Northwest University,Xi’an 710069,China);并注明“西北大学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Opening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ntinental Dynamics,Northwest University)。其论文的抽印本2份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2份报送本实验室备案。
第十条对于第一完成人单位明确标注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本实验室将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以学校职称文件界定的核心期刊为准。其论文的抽印本2份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2份报送实验室备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1.本实验室属国家高水平科学研究中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室的中心任务是:跟踪世界地学前沿领域,坚持科技创新,面向国内外开放,保持高效运转,不断输出优秀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和杰出的学术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渗透,使研究工作在本学科的重要理论与技术领域中跻身国际前沿,并主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注重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2.实验室技术人员的一切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实验室中心任务进行,服从实验室的整体利益和工作安排,为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做贡献。
3.实验技术人员要掌握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以及使用和维护的要求与规程;必须精通仪器设备的操作、保养技术及技术开发技能,了解仪器设备的一般维修技术,并能积极主动地开展旨在提高实验测试水平的方法研究,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
4.实验技术人员以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运转为首要职责。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定期对实验设备及其环境条件进行正常检查与维护。严禁在无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让其他不熟悉仪器设备的人员单独操作。
5.及时发现并记录仪器设备在使用和运行中产生的异常故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排除。当故障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时,必须及时汇报,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今后防范措施。凡属人为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6.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使课题研究人员(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熟悉使用仪器设备,传授安全知识和有关实验工作常识,并协助研究人员做好实验记录和日常工作。实验室技术人员有权因课题研究人员尚未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而拒绝或终止其上机操作。
7.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样品接受、财务管理和结果报出制度。未经实验室同意,不得私自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样品。实验测试工作应优先安排实验室的重点方向课题和资助的开放课题。
8.实验室的所有仪器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擅自拆装。仪器设备所附带的专用工具和配件不得挪作它用。凡属于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和技术资料,借出时由主管领导审批,履行手续,记录在案。
9.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内要严于职守,不串门聊天,不准在实验室内洗衣、做饭、或进行娱乐活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大声喧哗。所有人员在进入实验室时需更换实验室专用工作服,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
10.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制度》,高度重视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都属国家财产,应妥善管理使用。
为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仪器能正常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1.实验室根据学科发展和研究工作需要向学校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提交调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学校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和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按照仪器设备采购程序负责招标实施。
2.新到仪器设备一般由厂家负责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合格并开始正常运转后,由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先进行技术验收,验收要严格以技术合同及国标(或部标、厂标等)为准,在实验室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由学校组织验收。质保期从学校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学校验收合格后,分别在设备处和仪器室登帐、建卡,大型仪器设备须如实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并分别存档,使用保管人员在帐、卡上签名。若验收不合格,要写出书面报告,交学校设备处处理。
3.实验室要有专人管理仪器设备帐。人员更换时,帐物卡要详细核对,若无问题,在仪器室办理交接手续。
4.各室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并做出记录。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不要盲目修理。要妥善保管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
5.不准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干私活。在满足本实验室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条件下,提倡对外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需要报废、淘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到学校办理有关手续,不能私自处理。
7.仪器设备若损坏丢失,要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查明原因后,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出赔偿决定。
8.由于未按操作程序操作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操作者要负赔偿责任。
9.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保管者要负赔偿责任。
10.由于正常磨损而造成的仪器损坏,由实验室认可,不在赔偿之列。
11.赔偿比例及数额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示范中心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示范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质学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是我系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存放仪器设备多、进出人员复杂,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要加强实验室安防范工作,对实验室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地质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实验示范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志飞
副组长: 封从军 李青彦
成员: 李 玮 陈 亮 谢婉丽 傅东静 郭 岭 刘俊杰
2.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四、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公安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实验室有关负责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示范中心火灾隐患大体分为两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三)水灾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⑴、实验员必须及时关闭实验室内水龙头。若水龙头或供水管路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或自行维修,以防发生漏水或喷水淹没实验室或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的水灾事故。
(2)供暖试水期间和供暖整个期间,实验员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必须各检查一次分管实验室有无漏水或喷水事故。发现漏水或喷水事故,必须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地堵水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仪器设备的损失。
⑶、实验室出现水灾报修电话:88303279(后勤集团动力服务中心水暖维修班)。
五、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六、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本应急预案由实验示范中心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8308110
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电话:88302263
报警电话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1. 每个实验室都要有专人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要配备有效的安全器材,实验室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
2. 实验室要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 严禁超负荷用电,要经常检修配电盘、电闸刀等。不能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和大功率电器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a)用完水后,要及时关掉水龙头,特别要注意在打开水龙头无水时,要切记随手拧紧龙头。坚决杜绝跑、冒、漏现象。
b)化学试剂、易腐、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谨慎作用,妥善放置,严密保管。
c)使用微机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工作。外来磁盘一定要进行病毒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d)切实做好防盗工作。随时关好门窗。有防盗门的实验室,人离开时一定要锁好防盗门。
e)实验室不得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若发生任何事故,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向系上报告。系上要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为科学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地质学系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硬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人为类事件:指网络与信息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网站主页被恶意篡改,计算机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并已造成严重后果等,由此导致的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二)故障类事件:指网络与信息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三)灾害类事件:指因洪水、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事件分级
实施预警信息等级制度,按照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
II级(重大)、
III级(较大)、
IV级(一般)。具体级别定义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
I级(特别重大):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大规模瘫痪,事态的发展超出区一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
II级(重大):造成网站或其它上一级部门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上级政府或公安部门协助,乃至需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
III级(较大):造成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只需在本区政府或区信息中心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
IV级(一般):造成网站网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由我主管部门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一)地质学系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地质学系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系主任和系党委书记任组长,系行政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系党政联席会成员和系信息安全员为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全面负责信息安全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解决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工作要求
1.重在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重要信息网络和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不法行为等环节和管理、技术、宣传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
3.落实措施、防护到位。对机房、网络设备等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实行网站的巡察制度,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要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降低乃至消除危害和影响。
4.加强培训,定期演练。增加技术学习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5、实时监控,及时上报。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三、应急响应处置流程
(一)预案启动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起源,以确定事件范围和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为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对事件进行定级和上报。按照应急响应流程,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由组长负责应急处理协调工作。
(二)应急处理
1、确认阶段。初步确定应急处理方式,确定是否符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若符合,则启动本预案。
2、遏制阶段。及时采取行动遏制事态发展,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使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3、根除阶段。在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恢复和跟踪阶段。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数据的丢失。另外,恢复工作中如果涉及到机密数据,需遵照机密系统的恢复要求。
5、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必要时向学校报告。进一步加强宣传,公布危害性和解决办法,以避免和减少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
(三)应急处置方法
1、当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为故障类或自然灾害类事件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2、当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为人为类事件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联系有关部门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要及时断开传播源,联系相关技术部门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网络入侵:首先要联系相关技术部门,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他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当采用一般应急处置措施仍无法控制事态时,要迅速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四)安全事件的处理记录
在事件的上报、接收和处理过程中,事件接收人、处理负责人应及时作好完整的过程记录。事件处理完成后归档。
(五)结束响应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响应流程、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上报该事件及其处理过程,需要上报的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上报相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坚持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人员安排。
2、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为事件处置和网络重建过程提供技术支撑。
3、应急演练
加强地质学系网络信息员的宣传培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演练,确保事件发生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有效。
地质学系实验室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实验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二、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三、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四、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操作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五、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六、外单位到实验室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七、组织学生参加学习、考核,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院系实验室管理中心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原则上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八、教育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保护常识;
3.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保护知识;
4.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九、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1.组织学生集中学习;
2.学习时间累计达到1小时;
3.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地质学系实验室教育培训制度与考核制度
一、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培训内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安全手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二、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
三、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四、建立并保存地质学系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地质学系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
五、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六、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七、地质学系安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八、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九、定期对地质学系实验室高压容器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废液、废固的回收处置工作。
十、地质学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