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2-17 11:19:22魏保民

校内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7]1号)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本次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分类推荐

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评选原则及标准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依照以下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作者简况表(附件2)。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交两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提供一套与论文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该材料仅供备案使用。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二)报送时间: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电子材料压缩后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所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2.各单位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3.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4.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五、有关说明

1.每个培养单位至少推荐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参加校内初选,推荐多篇的单位须对推荐名单进行排序。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衡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学校也将对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论文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并对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绩效奖励。

联 系 人:冯建涛  杨赛

联系电话:029-8830816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作者简况表

附件3: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