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规定》(西大研[2012]11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对2012—2015年未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自主创新项目(一般项目)、教改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含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采用专家评审材料形式进行;自主创新项目(重点项目)采用答辩汇报与材料评审结合的形式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月28日前,项目主持人整理研究成果,填写《结题申请书》(见附件5-7),并同相关附件材料交研究生秘书。
3.3月6日前,研究生秘书汇总材料,送研究生院。
4.3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成果,组织相关专家验收或答辩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5.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拨付余款,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经费报销。
6.2012-2014年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则全部终止,2015年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延期半年或终止。
二、有关说明
1.研究成果为SCI或EI论文的需提交检索证明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核心或C刊论文,需要提供期刊目录以及文章首页复印件,成果原件交研究生秘书审核即可,申请材料不退还。自主创新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五份,其余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一份。
2.希望各单位做好对研究生创新教育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完成项目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未尽事宜联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电话88308163。
附件: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